- 合规理念
- 合规原则
- 反洗钱
公司的合规管理覆盖公司所有业务、部门及分支机构、全体人员及经营管理的全过程。合规不是合规部门的独有责任,公司全体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准则,主动防范、发现并化解合规风险。
公司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董事会有效行使重大决策和监督功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重视公司经营的合规性,承担有效管理公司合规风险的责任,积极践行并推广合规文化,促进公司合规经营。
公司通过有效的合规管理防范并化解合规风险,减少公司因遭受法律制裁或监管处罚所导致的声誉或财务损失的可能性,提升管理和业务能力、公司声誉和品牌价值,为公司自身、行业和社会创造价值。
合规是公司经营发展的自身需要,公司高度重视合规管理,主动发现并积极解决合规风险隐患,坚持合规经营,为公司正常经营及长期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公司开展各项业务,合规经营、勤勉尽责,坚持客户利益至上原则,并遵守下列基本要求:
一、洗钱罪和反洗钱
洗钱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洗钱罪(crime of money laundering)是指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提供资金账户,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通过转账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跨境转移资产,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行为。
反洗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二条,反洗钱是指为了预防通过各种方式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和其他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性质的洗钱活动,依照本法规定采取相关措施的行为。
二、反洗钱基本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金融机构和依照该法规定应当履行反洗钱义务的特定非金融机构,应当依法采取预防、监控措施,建立健全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履行客户尽职调查、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反洗钱特别预防措施等反洗钱义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洗钱活动或者为洗钱活动提供便利,并应当配合金融机构和特定非金融机构依法开展的客户尽职调查。
三、公司反洗钱组织架构
为有效开展洗钱风险管理工作,公司建立四级风险管理架构:
第一层级:董事会;
第二层级:经营管理层(公司反洗钱领导小组);
第三层级:合规管理部、风险管理部、审计稽核部、法律事务部等洗钱风险管理内控部门以及总裁办、人力资源部、信息技术部门;
第四层级:各业务部门、分支机构。
公司授权合规总监牵头负责公司洗钱风险管理工作,并指定合规管理部牵头开展洗钱风险管理工作。
